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4-02-0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項目安全現狀評價 | ||||||||||||||||
簡介: | |||||||||||||||||
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樂平市金園大道北側,占地面積51499.7m2。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取得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代表方輝,經營許可范圍為:樂平市的供水業(yè)務(自來水生產、供應,管道及附屬設施安裝維修);二次供水方案策劃、安裝、管理、服務。(以上項目涉及資質的憑資質證書經營)。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主要為樂平市中心城區(qū)及周邊鄉(xiāng)鎮(zhèn)供水。其水處理采用液氯消毒方式,液氯從液氯生產廠購買,只用于水廠自身消毒使用,不對外銷售。 根據企業(yè)提供資料,該公司液氯年使用量為48t,儲存于加礬加氯間內的液氯儲存間,最大儲存量為4t(1t鋼瓶裝)。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波、黃伯揚、戴磷、羅沙浪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伯揚、王波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10.31-2024.02.01;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該公司廠區(qū)東南側為金園大道,加礬加氯間距金園大道20m;廠區(qū)東北側為華潤燃氣公司空地,加礬加氯間距華潤燃氣罐區(qū)145m,加礬加氯間距華潤燃氣廠界12m,距華潤燃氣主要建構筑物距離均大于100m;廠區(qū)東側、東南、西南均為民房,廠區(qū)西北側為在建的凱光公園里小區(qū)。 表2.3-1 評價范圍內建、構筑物一覽表
評價結論: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該項目在運行過程中儲存、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液氯屬于劇毒化學品、高毒物品、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和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監(jiān)控化學品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2、該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中毒窒息、火災爆炸、車輛傷害、起重傷害、坍塌、觸電、腐蝕灼傷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高溫熱輻射等。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項目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中毒窒息。 3、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根據危險度評價法分析。液氯鋼瓶操作總分為9分,為Ⅲ級,屬低度危險。 2、項目的廠址、周邊環(huán)境、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業(yè)企業(yè)總平面設計規(guī)范》、《氯氣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的要求。 3、該公司工藝技術成熟,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施較為齊全,能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4、安全管理:①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guī)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②公司按要求對項目進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設施設備較為齊全;③項目按要求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項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評價結論: 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其風險在可控范圍,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4.2.1 | ||||||||||||||||
現場影像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