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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jiān)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7-12-01
贛安監(jiān)管(辦)字〔2017〕164號
江西省安監(jiān)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
生產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jiān)局: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號)精神,依據(jù)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號、第44號和《江西省安全生產培訓考試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定于2017年12月中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一)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新任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或2018年1月底前到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
二、考核時間、地點
(一)考核時間:2017年12月15日下午16︰30。
(二)考核地點:南昌市東城賓館考試點(南昌市京東大道777號,京東大道與北京東路交界處)。
三、考核方式、內容
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從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題目生成試卷??荚嚂r間120分鐘,滿分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項
(一)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號第32條,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三)參加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員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安全資格證書過期或2018年1月底證書到期的人員還需攜帶原有的《安全資格證》;提供已按總局培訓大綱要求參加安全培訓的有效證明。
(四)參加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員,還應攜帶學歷證書原件。學歷應符合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41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16條的規(guī)定要求。即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安全工程)中等職業(yè)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五)參加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按國家安監(jiān)總局有關法規(guī)要求進行條件審核。由培訓機構進行初審,省局人事處和宣教中心在考試前進行復審,資料不全和條件不符合要求的被考核人員不允許參加考試。
(六)參加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員,在考試中有舞弊、代考和替考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并在一年內不得再參加取證考試。
(七)考核合格人員頒發(fā)《安全合格證》,考核未通過人員,另行安排時間補考一次,補考仍未通過的,其所在單位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八)有關事宜可咨詢省安監(jiān)局人事處,聯(lián)系人:陳斌,電話:0791-85257028。
江西省安監(jiān)局辦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