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yè)績
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香木堂尾礦庫安全風險評估
發(fā)布時間:2024-05-16
| 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香木堂尾礦庫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 ||
項目名稱: | 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香木堂尾礦庫 | ||
簡介: | |||
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香木堂尾礦庫位于江西省修水縣港口鎮(zhèn)紗籠村,距一選廠西面直距約200m的山谷中,距修水縣城70km,交通便利。 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取得了原江西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香木堂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06〕M0607號,之后按要求進行了延期換證。 按照《關于印發(f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應急〔2020〕15號)、《關于印發(fā)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應急字〔2020〕64號)、《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推進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重點工作的通知》(礦安綜〔2021〕16號)、《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綜合司關于全面推進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重點工作的通知》(礦安綜〔2022〕6號)等規(guī)范性文件的有關要求,“頭頂庫”企業(yè)每年要對“頭頂庫”進行一次安全風險評估。 受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香木堂尾礦庫的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的要求,組織評估專家組到現(xiàn)場考察和調研、復查,收集了相關的資料數據。通過對該庫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危險程度分析,對香木堂尾礦庫的周邊環(huán)境、安全設施、安全運行、安全管理狀況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辨識安全風險,評估其安全風險等級,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為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香木堂尾礦庫的安全風險管理提供技術依據。在此基礎上編制形成本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王紀鵬、方忠業(yè)、許玉才、管自強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年3月28日 | ||
評價報告: | |||
經安全風險評估,香木堂尾礦庫可能存在: ①山體大面積滑坡、潰壩,壩體大面積管涌、流土,壩體出現(xiàn)貫穿性裂縫,洪水漫頂,排洪系統(tǒng)堵塞、垮塌和破壞等六項危害因素,屬于重大風險,為不可接受風險,一旦發(fā)生,必須立即停產整改,不能繼續(xù)作業(yè)。 ②子壩擋水、壩體外坡比陡于設計值、壩體上升速率大于設計值、安全超高和干灘長度不足,排水構筑物斷面尺寸不符合設計值、排水構筑物局部損壞、排水構筑物封堵不嚴、未清除進水口漂浮物,未埋設排滲設施、浸潤線埋深不足和應急物資缺失或不齊等八項危害因素,以及香木堂尾礦庫安全管理中的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未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尾礦工未持證上崗,無安全設施設計或未審查批復,或重大設計變更未審查批復,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失效等四項,屬于較大風險,為高度風險,必須制定相應措施降低風險,進行控制管理。 ③壩體堆筑參數不符合設計要求、壩軸線與水邊線不平行、壩坡失穩(wěn)、壩體局部開裂、不均勻放礦、筑壩前未進行岸坡清理,壩面局部出滲水、排滲設施損壞、滲水渾濁、壩肩集中滲流,排水構筑物跑渾、漏砂,井架、拱板施工質量影響結構安全,尾礦庫安全監(jiān)測設施不齊全、未覆蓋整個庫區(qū)、測量誤差大,山體滑坡塌方,雷擊、上壩道路技術參數不符合要求、危險地段安全標志缺失等二十一項危害因素,屬于一般風險,為中度風險,應引起重視,采取防范、處理措施予以整改,避免危害繼續(xù)擴大。 ④壩坡面積水坑、拉溝、未覆土植被筑溝、超高超庫容堆存尾礦、多種尾礦混排、尾礦粒徑變細,無庫水位標尺,監(jiān)測設施出故障、被破壞,放牧、采礦、廢料入庫,淹溺、車輛傷害、觸電、安全標志缺失、照明缺失、通訊設備缺失等二十六項危害因素,屬于輕度風險,為低風險,可容許、可接受,但仍需防范。 香木堂尾礦庫安全管理中的未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未開展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管控,無相關記錄,未制定應急預案,預案未備案,未配備應急物資,未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未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未按規(guī)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未繳納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等十項為低風險,但仍需引起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落實整改。 ⑤摔傷、中暑、凍傷、地震等六項危害因素為可忽略風險。 ⑥經重大危險源辨識,香木堂尾礦庫不屬于重大危險源范疇、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但下游1000m范圍內有27戶居民,屬于“頭頂庫”,尾礦壩的安全對環(huán)境、社會公眾影響巨大。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仍應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及評審、備案,告知相關人員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后期發(fā)現(xiàn)有新建生產生活設施動工跡象,即向有關部門反映,說明尾礦庫下游不宜新建生產生活設施的理由,予以制止。 ⑦依《江西省金屬非金屬礦尾礦庫安全監(jiān)管風險分級評定表》,香木堂尾礦庫的風險等級為一級風險;依《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關于印發(fā)〈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監(jiān)管辦法〉的通知》判定標準,香木堂尾礦庫安全風險等級為C級,為較大風險,屬于重點安全監(jiān)管對象,應急部門將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應狠抓鐵匠坳尾礦庫現(xiàn)場安全管理,積極開展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 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已采取了工程、管理和個體防護及應急救援等措施,香木堂尾礦庫的安全風險可控。 (6)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應認真考慮本報告中分析的危險、有害因素,積極落實所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程要求進行改進、完善,全面推行并鞏固安全生產標準化成果,提高尾礦庫的本質安全程度,實現(xiàn)安全生產。 綜上所述: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香木堂尾礦庫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以及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了建設,構建了隱患排查與風險管控雙重預防機制,并實實在在的開展了相關工作;江西省修水香爐山鎢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香木堂尾礦庫尾礦壩處于安全穩(wěn)定狀態(tài),排水構筑物的防洪能力滿足泄洪要求,尾礦壩、排水構筑物、安全監(jiān)測設施等均處于正常運行、安全有效狀態(tài),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范,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風險可控。 | |||
提交時間: | 2024年5月16日 |
附:評價人員與企業(yè)管理人員現(xiàn)場檢查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