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
發(fā)布時間: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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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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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露天開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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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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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于2015年底獲得采礦許可證并開始籌建。采礦許可證號:C3609002015077130139493;采礦權人:江西省好旺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礦山名稱: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開采礦種:花崗巖;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生產規(guī)模:1.00萬m3/年;礦區(qū)面積:0.6389km2;有效期限:玖年,自2015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6日;開采深度:由+590m至+300m標高;發(fā)證機關:宜春市自然資源局(原宜春市國土資源局)。
礦山于2018年8月14日獲得奉新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fā)的《關于核準江西省好旺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項目的批復》[2018]329號文件,并于2019年12月由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物化探大隊編寫的《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2020年2月委托了江西省瑞華國土勘測規(guī)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三合一方案》擬定礦山生產規(guī)模為15.00萬m3/年,開采年限為16年,開采方式為山坡露天開采,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層臺階開采方法,最低開采標高為+300m、最高開采標高為+590m,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擬采用金剛石串珠繩鋸全鋸切法采礦。
2020年4月11日,受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該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礦山開采范圍為+590m至+300m;開采方式為山坡露天開采;開采順序為自上而下水平分層臺階開采。礦石開采工藝為:分離、鋪墊層、翻倒、分切、解體及整形、裝車、清碴等作業(yè)。1)終了階段高度:10m;
2)切割臺階坡面角:臺階坡面角90°; 3)安全平臺寬度4m,清掃平臺寬度為6m; 4)采場底部最小寬度310m;5)采場最終邦坡角為60°左右;6)采場最高開采標高:+588.1m,采場最低開采標高:+3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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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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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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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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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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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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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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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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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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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黎財榮、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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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4月11日現場查看收集將被,2020年4月完成評價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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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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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礦山不屬于重大危險源的申報對象,即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② 通過對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該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包括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坍塌、滑坡、泥石流、火災、觸電、容器爆炸等8類,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塵、噪聲與振動等3類;其中物體打擊、車輛傷害、坍塌、滑坡、泥石流、高處墜落、觸電等為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壞事故發(fā)生的危險、有害因素,礦山生產過程中應重視;其它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需加以注意。
③ 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簡單,適宜礦山建設。
預評價結論:擬建項目在下步設計、建設施工及生產運行中,如能重視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下步工作建議、各單元安全對策措施以及礦山開采過程的安全預防措施,工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安全生產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如能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規(guī)范的規(guī)定,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奉新縣清潭石板材花崗巖礦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章、規(guī)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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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5月8日 |